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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调研工作的通知

2022-05-25 09:03:20      点击: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2-17942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2-05-24
文    号 厅头〔2022〕88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武汉市房管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1〕5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实践,梳理总结一批省内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可复制政策机制的重要性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工作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激发民生工程、发展工程作用,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

  二、明确重点,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

  各地要结合《通知》提出的10个民生工程底线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项目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展、成效,以及改造项目各方参与、组织实施、政策机制创新情况。要以改造为抓手,全面梳理10大发展工程重点破解难点问题,认真归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大胆探索新模式、新路径、新举措,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和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发出更多基层“好声音”。

  三、认真总结,精心做好可复制政策的成果转化和运用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的成果总结和转化运用,真正把调研成效落到具体行动上、落到分工责任上、落到预期效果上,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请各地分别于6月1日前向省厅报送《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可复制政策调研统计表》(附件1),6月15日前向省厅报送《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发展工程”可复制政策调研统计表》(附件2),将电子版附件及盖章扫描版附件打包,一并发送省厅邮箱。

 省厅将于每季度面向全省公开发布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对入选省级以上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将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绩效考评、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国家和省级政策扶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刘登强、汪锋

电  话:027-68873089

邮  箱:cjc@hbszjt.net.cn

附件:

1.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可复制政策调研统计表

2.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发展工程”可复制政策调研统计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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