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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新办与增项政策深度问答

2025-10-21 09:28:17      点击: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新办与增项政策深度问答
随着智慧建筑、智慧城市加速推进,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已成为设计类企业拓展高端项目、参与政府工程、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支撑。为帮助建筑企业负责人精准把握当前资质政策动向,规避申报误区,提升通过率,本文以全新政策问答模式,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级住建厅最新政策导向,结合真实平台应用案例,助力企业高效完成新办或增项。

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审批权限归属哪里?是否全国统一执行?
答:由企业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执行住建部统一资质标准框架,参照地方设计企业资质政策问答。审批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全国有效。

问:目前是否可以跨地区申报?外省企业能否在本地申请该资质?
答:不可以。企业应在注册地所属省级住建部门申报,不支持异地申请。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多省政务服务指南,资质申报遵循“注册地管理”原则。外省企业如需在某省承接项目,可通过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并以本地法人主体申请资质。

资质标准查询
问:现在的资质申报是否必须通过线上平台?平台除了提交材料还有哪些功能?
答:是的,全国已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申报”,必须通过省级政务服务网住建系统平台提交。平台不仅是材料上传通道,更是集政策引导、数据核验、智能预审、进度追踪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系统。
主要功能包括:
1.自动关联“四库一平台”人员信息,核验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真实性;
2.提供材料清单模板与格式校验;
3.实时推送审查意见与补正通知,支持电子签章、证书下载。

问:申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时,个人业绩有无年限考核要求,哪些个人业绩不能被认可?
答:工程设计资质的个人业绩无年限考核要求。根据最新政策在全国平台、省平台未备案或备案等级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保密业绩、在无资质单位完成的个人业绩、超企业资质承揽范围及个人资格执业范围的个人业绩、本单位人员到外单位培养参加设计的个人业绩,均不予认可。

问:申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时,对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有限制,限60周岁及以下,是否有男女之分,未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如何考核?
答:无男女之分,均限60周岁及以下。认可未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等证明材料即可。

问:申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时,对非注册人员的考核要求有哪些?
答: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

问:申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时,人员配备表里未启动的注册专业,应如何申报?
答:人员配备表中,未启动注册的注册专业,按非注册人员考核,无需在注册人员一栏中填报。这类人员满足相应资质对非注册人员的要求即可,当作为主导专业人员申报的,还需提供个人业绩。

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问:申报被驳回后,是否可以整改重报?整改期间企业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可以整改后重新申报,不影响后续审批。
审批部门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时,会列明具体原因。企业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湖北省住建厅明确:“整改后重新申报的,按新申请流程处理,审批时限重新计算。”
整改期间建议:与审查专家或服务窗口沟通,明确问题点,补充人员、完善个人业绩、更新材料;避免社保断缴。

问:企业在申报中遇到政策不明确或材料认定争议,如何寻求官方支持?
答:可通过省级住建厅政务服务窗口当面咨询或通过电话咨询政策解释。

资质录作为专注于建筑资质服务,从事有十余年资质代办经验,服务建筑资质企业有500余家,服务的客户遍布北京、湖北、河南、陕西、湖南、安徽、山西等多省。
公司拥有专业的申报材料编制团队,具有住建部部级升级、住建厅厅级审批资质材料编制经验,为您把关、补充与审核,确保材料符合资质申报要求。免费咨询,免费评估,免费提供可执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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