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武汉市水务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省6月底全面完成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发《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手册》
省厅根据《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手册》(见附件),请各地遵照执行。严格落实县级自查自评估、市级核查验收、省级复核验收工作流程,并按要求在省级信息平台“工作验收”专栏中,上传申请验收相关资料(要求盖章的资料须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
二、建立和完善接户管网建设台账
各县(市、区)申请工作验收前,根据接户管网建设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接户管网建设台账,台账包括应接户数、已接户数、未接户数等相关信息,并将未接户数通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APP“新增记录”专栏录入,及时更新省级信息平台相关数据。省厅将定期通报各地接户管网工作进展情况。
三、进一步做好存量管网排查改造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存量管网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列明有存量管网排查改造任务的县(市、区),申请验收前须单独提交存量管网排查改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存量管网现状、经排查评估后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改造方式等。未列明的县(市、区)由市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做好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视频上传
各县(市、区)建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须将厂区的生物处理单元、监控室等监控视频上传至省级信息平台,便于各级实时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在5月31日前完成上传工作。
附件: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手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 上一篇:关于做好对参与疫情防控物业服务企业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 [2020-05-26]
- 下一篇:湖北设计资质代办 武汉设计资质 代办 [2020-05-13]